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4-10 09:48

参考答案:1.李某无权利提出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或者重整。但职工债权人一方面是企业的债权人,另一方面又是企业的雇员,申请企业破产可能实现申请职工的债权,但也可能因企业破产倒闭导致全部职工的失业,从而可能出现债权与就业权、申请职工与其他职工的利益矛盾。所以为慎重起见,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2.A会所担任管理人不会影响其勤勉尽责,根据破产法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会存在影响破产程序回避制度,而本题中A公司曾经在2016年9月1人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直至2020年10已明显超过3年期限。 
3.管理人有权请求撤销甲对乙的清偿,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情形除外“本题中,甲2020年5月向乙清偿100万,时间是在受理前的6个月内且甲存在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故管理人可以申请请求撤销对乙的清偿。 
4.管理人应当退回生产设备给丙,根据规定“出卖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本题中,丙在运输中积极主张了取回权虽未能实现,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丙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退回。 
5.不合理。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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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22:57:13
『正确答案』 (1)第一,计算上行乘数、下行乘数以及下行时的股价上升百分比=(133.33-100)/100×100%=33.33% 上行乘数u=1+上升百分比=1.3333 下行乘数d=1/u=1/1.3333=0.75 到期日下行股价=100×0.75=75(元) 第二,计算上行概率和下行概率上行概率P=(1+r-d)/(u-d)=(1+2%-0.75)/(1.3333-0.75)=0.4629 下行概率=1-上行概率=1-0.4629=0.5371 第三,计算期权执行价格看涨期权目前的内在价值(2)=目前的股票市价(100)-执行价格即:执行价格=100-2=98(元) 第四,计算上行和下行的到期日价值 上行时看涨期权到期日价值=Max(133.33-98,0)=35.33(元) 下行时看涨期权到期日价值=Max(75-98,0)=0(元) 第五,计算看涨期权价值看涨期权半年后的期望价值=35.33×0.4629+0×0.5371=16.3543(元) 看涨期权的现值=16.3543/(1+2%)=16.03(元) (2)看跌期权价值=看涨期权价值-标的资产价格+执行价格现值=16.03-100+98/(1+2%)=12.11(元)
2022-04-14 22:44:43
参考答案:(1)①管理变革。“A公司通过掌握大数据…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效率。” ②技术变革。“早在2015年A公司便考虑到利用数字化工具,助力质量管控及驱动创新,并于当年建立了自己的数字化平台一中央品控云…引进成熟技术人才,深入探索数字化供应链之路。” ③组织变革。“同时A公司重新搭建了更为强大的信息技术团队,引进成熟技术人才,深入探索数字化供应链之路。” (2)①数字化技术对产品和服务的影响。“A公司数字化技术包含…各个模块数据形成闭环并且进行频繁的交互,从而产生价值。” ②数字化技术对业务流程的影响。“A公司通过掌握大数据,数字化改造赋能传统供应链…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效率。” ③数字化技术对经营模式的影响。“截止到目前,该平台已汇集了1亿人次反馈数据…每年A公司的投入就超过了1500万。”“对于零食企业来说…把供给端的新资源和消费者的新需求进行匹配。” ④数字化技术对组织结构的影响。“同时A公司重新搭建了更为强大的信息技术团队。”“A公司通过掌握大数据…让货物供给、人员安排都可以通过数字化进行驱动”。
2022-04-10 21:49:48
参考答案:(1)A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E律师事务所不得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在本题中,D会计师事务所卸任A公司财务顾问的时间为2014年10月,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017年11月2日)已经超过3年,而E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起方卸任B公司法律顾问,距破产受理时不足3年。 (3)对于A公司董事领取的2017年9月以后的工资,管理人应当予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时,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应当认定为非正常收入,管理人应当追回。 (4)职工对清单记载提出异议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 (5)对A公司提出的驳回破产申请的请求,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效力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
2022-04-10 09:44:27
参考答案:(1)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2)该机床不属于债务人财产。根据规定,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3)该做法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证债权,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D公司)不能再申报债权。 (4)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最低比例要求。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作出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在本题中,赞成该决议的人数为28人,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半数;但是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5%,不足1/2的法定要求。 (5)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无权提出重整申请。根据规定,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一般认为其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
2022-04-10 09: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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