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挂靠),主要业务在北京,机构所在地没有业务。在北京营业税之前是省建管处查我们的账,营改增之后,去机构所在地开票了。公司领导怕地方税务局事多找麻烦,怕查账。想把在北京的基本户销毁重开,还说以后做账就针对所在地的税务局了,想知道有这必要销账户吗?销了,查账就查不到了吗?还有为什么怕查?
静
于2016-06-03 22:47 发布 871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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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营改增后应该是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申报缴纳税金。应该是你们账务有问题怕查,主要是纳税方面,或者你们的业务取得正规发票少。
2016-06-04 09:12:48

现在不可以了哦 7月开始就不行 地税发票延续到6月30
2016-08-25 17:52:17

可以的 可以用到6.30
2016-06-12 13:48:27

它是财政监制票据吧
2016-06-12 13:32:35

在改之前原来就是在地税交营业的。营改增后要到国税登记就行了
2016-06-11 16: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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