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刘茜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也可以采用口头合同,只要双方有约定就可以。
2020-05-25 23:10:39
您好,不属于的,这种是诺成合同。
2020-03-04 20:51:28
你好,参考如下说法,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赖物的交付。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主流观点认为,我国目前合同法中的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一是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另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其中以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这就说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在实际交付的时候,才能使合同成立。——由于不能一概而论,所以不说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我个人认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不同的。合同成立并不以生效为必要条件,也即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合同即成立,但并不一定生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并没有否认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只是强调必须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才生效。在这个意义上讲,我认为所有的借款合同均应为诺成合同。
2020-03-04 21:25:55
①实践合同以物之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因此借款人在合同成立后不负有合同义务;
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不支付利息,为无偿合同。
因此法律认为,对于自然人而言,其理性能力不一定足够,因此以物之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可为出借人争取更多思考的时间,避免出借人遭受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民间借贷合同的性质是实践性合同,其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借条仅是合同成立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关于“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
2020-03-25 08:04:27
同学,你好,这个题应该选择AB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满足了“出借人提供借款”的要件,合同成立:(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选项A正确);(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选项B正确);(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选项C错误);(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选项D正确);(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024-02-20 08:58:3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老师,请问残保金里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怎么取数 问
您好,你们去年1到12月的平均数 答
老师您好,这个填报弹出这个信息,啥意思?我个税也申 问
同学你好 没看到图片哦 答
甲公司20×3年7月1日自母公司(丁公司)取得乙公司60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企业向个人购买二手车,个人找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只 问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答
车辆购置税是车行开给我们的吗,他这是购置税票也 问
是税局开具的完税证明 答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