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提问:单位总公司在苏州,在苏州市外的市区成立了分公司,但分公司没有办公场地,所有业务都在总公司办理,现在分公司领发票能邮寄到总公司吗?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操作?
叶子
于2020-05-25 19:24 发布 109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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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这样的呢,不算违法操作的
2020-05-25 19:24:51

你好!是的。分公司可以不用弄
2019-03-27 17:00:48

1、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办理了税务登记可以自行开具发票
2018-07-27 16:40:36

你好,按规定是需要在机构所在地开具发票的
2017-11-27 13:38:14

你好!
按规定,可以报销的。
2018-08-29 16: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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