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上遇到的问题: 公司做了一个工程项目, 开了票给甲方(建筑开发商), 甲方没有按发票金额转账 , 提议用工程款抵一个商铺给我方(工程款只能抵一个商铺的部分款项),商铺登记在法人名下。这种情况,请问 1、我方开了发票,甲方用非货币性资金(商铺)抵债,导致开了发票未到公账的情况,如何处理?如果签订一个抵债协议作为附件说明处理,可以吗?或者还需要甲方提供什么证明才可以避免税务风险? 2、公司(私人公司)开出的发票用商铺抵债冲销了,该商铺直接登记在法人名下,会不会税务问题?
sanny
于2020-05-19 15:31 发布 1000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5-19 15:50
你好,同学。
1,借 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可以的
2,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应收账款
你这固定资产正常完税就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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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1,借 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
可以的
2,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应收账款
你这固定资产正常完税就没问题
2020-05-19 15:50:04

全额开票了
2018-11-22 17:48:16

你好,施工方开发票缴纳增值税 以及增值税附加税 和契税
2017-02-04 17:40:06

你好,那钱是谁收的,按说不应该这这样的,但是这样操作给你们省税了,你们直接做收入就可以了
2019-10-29 13:36:37

你好
各地有差异,问下12366
2021-09-06 12: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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