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5-13 21:07

填到预缴税额栏,抵减本月应纳税额,抵减后的税额为本月应交税额。

一般纳税人一般在税务系统预警的时候需要预缴增值税,一般按照行业税负来预缴,即销售收入*税负-原来缴纳的增值税。

【表单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二、基础信息填写说明: 

(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预缴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纳税人为未办理过税务登记证的非企业性单位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三)“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名称全称。 

(四)“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该项目后的“□”中打“×”。 

(五)“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七)“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 

三、具体栏次填表说明: 

(一)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 “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2栏 “销售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本期收取的预收款(含税),包括在取得预收款当月或主管国税机关确定的预缴期取得的全部预收价款和价外费用。 

2.第2列“扣除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率为3%。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三)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3栏 “出租不动产”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无需填写; 

3.第3列“预征率”:填写纳税人预缴增值税适用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A代理记账,办理工商执照、许可证 追问

2020-05-13 21:17

A代理记账,办理工商执照、许可证 追问

2020-05-13 21:17

你好,这个是什么意思

靖曦老师 解答

2020-05-13 21:21

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填写附表四的数据,系统是不自动带到主表的,只有在抵扣预交数的时候,需要手动填写在主表28栏“分次预缴税额”里。

A代理记账,办理工商执照、许可证 追问

2020-05-13 21:41

会带入主表,但是是负数

A代理记账,办理工商执照、许可证 追问

2020-05-13 21:44

靖曦老师 解答

2020-05-13 22:19

请到会计学堂重新发问,其他答疑老师会给您满意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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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在公司所在地税务局开具外经证,再带上贵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合同,到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办理预缴手续,并预缴税费即可。
2022-03-05 09:15:04
建筑企业一般异地施工,才需要预缴税款
2020-01-13 11:01:38
是的,都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2018-11-08 09:36:44
你好,需要的,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证明 根据合同款项不含税收入乘以当地执行的相关税款预征率计算预交税款
2017-11-03 21:33:03
这个会让你补税,而且还会有滞纳金的。
2023-04-19 0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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