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客户设计满足其要求生产设备,并销售此定制设备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比如设备200万 设计费20万 安装费15万 目前税务筹划 合同签订 销售设备(外购其他厂家根据我司设计图纸)200万是按照13% 设计费20万的开票税率是按照6% 安装费15万 开票税率是按照简易计税征收率3%可以吗 现在有这方面顾虑,就是因为整个销售额是在整个合同的金额是大于50%比重的,那他这一块是界定是经营还是混合销售?因为要是混合销售的话,它所有的开票税率都是13%. 所以此项是销售业务,如何在这块进行税务筹划
sandy
于2020-05-10 11:10 发布 1230次浏览
- 送心意
慧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您现在这样处理时没问题的,合同里面把三块金额分别约定清楚就可以了
2020-05-10 13:38:04

你好,是销售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2018-10-09 11:33:52

您好,您这种销售和服务分开核算的,不用特别考虑占比问题,根据实际发生的签订的合同计税。安装服务是指提供的都是安装没有主材,您这种情况建议签两份合同,一份销售合同,一份安装合同,这样您的安装合同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3个点。安装行业简易征收条件是 甲供材,清包工,老项目。您可以按照清包工方式签订合同
2019-01-02 09:12:00

同学你好
兼营还是混营呢
2024-01-03 11:39:25

你好,合同内容分别载明各自的金额,然后分别开具相应的发票
2016-08-03 17: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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