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9.12月开了销项发票确认收入,当月成本发票未到账,做暂估。今年汇算清缴截止今日2020.4.27日成本发票还没收到,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增,以后收到发票(2020.6.1-2020.12.31日期间)就可以在2020年度汇算清缴时做相应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吗?
千叶凉萍
于2020-04-29 09:52 发布 90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29 09:54
是的,就是这样的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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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这是要求做什么呀
2024-06-12 13:12:04

是的,就是这样的 哦
2020-04-29 09:54:56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全年的工资啊
2018-12-17 09:14:34

你好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怎样汇算清缴就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的清楚的,你可以在学堂找到 汇算清缴的课程,进行系统的学习
2019-12-20 15:02:36

你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从次年1月1号至5月31号截止。比如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从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结束。
汇算清缴数额你指财务报表数据吗还是指汇算清缴计算的税额?
2020-05-16 1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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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叶凉萍 追问
2020-04-29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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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