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4-28 22:32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的合并、分立,被合并、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经过限额计算后,可由合并企业、分立企业继续进行弥补。

向阳花 追问

2020-04-28 22:33

老师,如果企业没有被分立,没有被合并,怎么填呢?

萱萱老师 解答

2020-04-28 22:41

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再依次从第6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填写: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当第2列<零时金额=第2+3列,否则=第3列。“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1~5行:填本年度盈利时,用第6行第2列本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依次弥补前5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第6行:金额=第10列第1~5行合计数,填入本年度表a100000第22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第2~6行:填本年度前4年度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年度的亏损额。第11列“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第7行:填第11列第2~6行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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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式进行的合并、分立,被合并、被分立企业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经过限额计算后,可由合并企业、分立企业继续进行弥补。
2020-04-28 22:32:11
填报本年度企业分立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转出的符合条件的亏损额.分立转出的亏损额按亏损所属年度填报,转出亏损的亏损额以正数表示.
2020-05-21 15:09:39
就是被合并单位的亏损,由合并单位来弥补的意思。
2019-04-08 15:12:31
您好,借,实收资本,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9-05-18 11:01:00
你好,你好,这个是极少遇到的情况 ,就是公司购买了一个旧公司(合并)或公司一分为二(分立)时填列的
2020-03-03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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