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19年6月份我把借方“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机械费”12万元记到了”贷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12万,并且这12万没在个税系统申报。核对才发现。现在我该怎么处理呢
周
于2020-04-11 14:51 发布 777次浏览
- 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1 14:52
您好
请问这个12万有没有发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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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这个12万有没有发放掉
2020-04-11 14:52:23

计提: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2018-06-01 13:56:12

你好,是真实发生的可以做成本处理
2022-04-12 13:11:29

所得税是年度汇算清缴,建议年末的时候把之前预提冲回,不然应付职工薪酬不好抹平。
2020-07-19 15:16:19

就是按实际发生工资的计提 数
2020-01-04 19: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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