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些搞不清楚了,小规模纳税人说是季收入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增值税免了附加税也不用交了,为什么又说月收入不超过10万季报季收入不超过30万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在此基础上小规模城建税减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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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4-10 19:51 发布 1173次浏览
-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10 19:52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根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
自2016.1.2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
现行的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注:缴纳义务人既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代开专票不超过30万增值税不免,2个附加税免 城建减半 超过30万附加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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