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两台电脑4800元,怎么做账,如何摊销 问
同学,你好 4800.金额没有超过5000,直接入费用 答
UPS 运输委托单、陆路运输单(含车牌号、封志号)这 问
1. UPS 运输委托单(简化模板) UPS 运输委托单委托单号:UPS-YYYYMMDD-XXX日期:XXXX-XX-XXUPS 账号:XXXXXXXXXXXX发货人:全称 / 地址 / 电话 / 税号收货人:全称 / 地址 / 电话 / 税号运输方式:□空运 □海运 □陆运服务类型:□全球特快 □标准货运货物信息:件数 / 总重 / 体积 / 品名 / HS 编码 / 申报价值费用条款:□预付 □到付 结算币种:特殊要求:报关代理 / 保险 / 危险品声明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2. 陆路运输单(含车牌号、封志号) 陆路运输单运单号:LY-YYYYMMDD-XXX日期:XXXX-XX-XX发货方:全称 / 地址 / 联系人收货方:全称 / 地址 / 联系人承运车辆:车牌号:XXX 司机电话:XXX 封志号:XXX货物信息:品名 / 件数 / 重量 / 体积 / 包装方式运输路线:起运地→目的地 预计到货:XXXX-XX-XX费用金额:¥XXX 结算方式:□现结 □月结签字(承运方 / 发货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答
老师请问公司对公账户代付农民工工资记账凭证要 问
同学,你好 代付农民工工资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答
老师早上好,我10号缴纳社保公积金然后做账了,我15 问
15号才计提工资 可以的 答
请问老师公司采购酒水发票可以做销售费用吗 问
公司采购酒水发票可以做销售费用。 答

今年2月3️增值税都没有业务发生,就是0申伴,还需要报吗!
答: 你好,零申报,也要申报
制造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 一、货物或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二、营改增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判断 《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营改增应税劳务与货劳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判断的一个重要不同就是:营改增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的重要前提是纳税人已经开始提供应税服务, 而货劳有可能在未发货时就需要纳税。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作出特殊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例如: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3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承租人一年的租金共36000元,则应在收到36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36000元作为增值税的销售额。而不能将36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增值税的销售额。 (三)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除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由于无偿提供应税服务不存在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情况,因此,将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确认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作为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三、国家税务总局的特殊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上月零购税控盘未发生业务,这个月发生业务,抵税会计分录是借: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贷:营业外收入嘛? 还有就是在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里是不是还要扣除做未交增值税,后计提附加税超30附加减半?
答: 是想问抵扣税盘的分录 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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