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应纳增值税为5000,上期留抵加计抵减额为3000,本期加计抵减额为4000,实际应交增值税为0,也就是交不着税,附加税均不用计提吧?做账是不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等次月申报税款后再做: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贷:其他收益 5000 请问老师,是这样做账吗?谢谢!
热心的嚓茶
于2020-03-31 15:44 发布 89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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