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2020年1月份发放的2019年12月工资是否要填列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列“实际发生额”??另职工福利及养老保险都未计提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是直接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请问需要填列到“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列吗?

迷路的小猫咪
于2020-03-26 14:18 发布 194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3-26 14:18
你好,同学。
实际发生额就是实际发放的金额,没发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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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是为了清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职工薪酬支出以及实行纳税调整所准备的明细表格,主要用于记录企业职工薪酬支出和应纳税额的相关信息。该表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职工薪酬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补助和其他职工薪酬支出;二是税收调整金额,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应纳税款的金额;三是已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和税金,即实际支出、缴纳的金额。
2023-03-17 13:55:25
你好,什么原因是负数的?
2024-04-25 16:29:03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2-12-01 11:32:59
实际发生金额和账载金额都得写。
2022-04-11 10:27:05
同学您好!
在填写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时,账载金额应准确反映企业在会计核算中记录的职工薪酬支出,以便于税务部门核对企业的纳税情况。因此,应发工资作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实际记录的薪酬支出金额,应被填入账载金额一栏。
2024-03-11 11: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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