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2020年1月份发放的2019年12月工资是否要填列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列“实际发生额”??另职工福利及养老保险都未计提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而是直接在发生时计入期间费用。请问需要填列到“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列吗?
迷路的小猫咪
于2020-03-26 14:18 发布 187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3-26 14:18
你好,同学。
实际发生额就是实际发放的金额,没发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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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资薪金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金额;第4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
2018-03-14 17:40:03

你好!
是的。
2020-03-17 15:04:09

需要填写的 必填
2018-05-04 17:04:32

第一列填写具体的金额,
第二列填写实际支付的金额。
税收金额如果没有扣除比例的,填写实际金额。
2020-05-11 15:07:57

不一定,因为有的企业中职工薪酬还包括进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而期间费用职工薪酬提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
2018-04-26 15: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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