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8年新成立。2018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 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50万元。2019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实际使用90万元。提问:哪个要纳税调增,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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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3-21 17:00 发布 12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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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3-21 17:02
某企业2018年新成立。2018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 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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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2018年新成立。2018年度,税收上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 支出为1000万元,会计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为8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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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1 17:02:54
你好,现在不需要计提了。计提了没用,是需要纳税调增的。
2020-01-06 16:03:26
同学你好,根据实际列支教育经费的金额填
2021-03-22 12:15:45
多计提的属于调整,只有按支出的金额列支,不过现在据实列支的金额是应付工资的8%
2018-05-08 14:44:09
你好,需要补计提的
属于没有按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
2017-05-12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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