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3-12 13:52
同学好,农产品的种植所得税和增值税都是免的,需要备案税务局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请问指的是那个方面的呢?麻烦描述下,方便老师解答,谢谢
2022-04-01 21:42:48
小微企业所得税 20% 小规模现在是 1% 生活服务业可以免增值税等 年初相关减免延期到年底
2022-02-24 19:08:25
你好 你可以看看2019.21号财务文件 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三、本通知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l.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附件)。
五、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六、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2-02-17 11:16:46
你好,这个是90平方以下的是1%
2022-01-05 22:52:42
参考一下这个,具体按你当地的规定
随着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后产生的污泥最终处置问题日趋严重。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国家曾发布建城[2009]23号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同时先后出台若干税收文件,对污泥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业务给予政策扶持。
一、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涉及的增值税政策
1、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财税[2008]156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只规定对污水处理业务免征增值税,而未涉及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业务的增值税政策。随着国家对污泥污染防治的重视,建城[2009]23号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目前污泥处理设施尚未满足处置要求的,应加快整改、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为此,财税[2011]115号文《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也明确,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2、符合条件的污泥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传统的污泥处置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直接焚烧等,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造成二次污染。为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的安全处置,目前很多污水处理厂引进了污泥干化技术,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污水厂含水量较高的的湿污泥干化成符合一定标准的干化污泥。有些地方将污泥干化工程就建在当地水泥厂内,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收集后送入厂内干化车间,利用水泥窑的余热,采用热干化工艺,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干化产品直接投入水泥窑,做为掺和料与水泥厂工艺用料一同进入水泥窑系统进行最终处置,制成砖等建筑材料。此外,干化污泥还被广泛用于土地改良、园林绿化、燃料等。为支持这种避免二次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财税[2011]115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且生产原料中污泥比重不低于90%的,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应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11]70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而这种资源综合利用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并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因此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二、污泥综合利用涉及的所得税政策
1、污泥综合利用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同税种,其适用的优惠政策也是有区别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但在财税[2008]117号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中,污泥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并不在该目录所列综合利用的资源及生产的产品范围内。因此,尽管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并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2、污泥处置项目可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定期减免税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9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9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财税[2009]116号文《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的“公共污水处理”类别下,包括了专门从事城镇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因此,企业符合条件的污泥干化项目所得可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这里应注意,财税[2008]46号文《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曾强调,只有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为正确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财税[2012]10号文《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于企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只要其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相关目录规定,就可在该项目取得*9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3、购置用于污泥干化工程的设备投资额可享受抵免应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税法,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在财税[2008]115号文《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附件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包括用于污泥处置的“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干化机”等,因此企业购置这些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享受抵免当期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根据国税函[2010]256号文《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里购买设备的投资额,如果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时,则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当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则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如果企业购买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则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2019-11-26 18: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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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某体检单位25年先来体检 体检费420000 后来到账2 问
先算清:应收 42 万,实收 45 万,多收 3 万。 你之前调整分录正确,现在应收贷方 3 万,做一笔: 借:应收账款 30000 贷:预收账款 30000 应收就平了,26 年有业务再冲预收。 答
老师,问下2026年增值税法实施后,网约车旅客运输取 问
上边有身份信息的才能抵扣 答
老师,我现在要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备案,能帮我找一 问
直接使用上面的《合规声明》模板,填好企业名称、公章日期后,按要求上传到电子税务局即可。 关于不属于禁止限制类及 “双高” 产品的合规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XX 市 XX 区税务局: 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申请享受__________(填写具体优惠政策,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司郑重声明: 本公司生产 / 销售的__________(填写产品 / 劳务名称),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本公司生产 / 销售的__________(填写产品 / 劳务名称),不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本公司符合上述优惠政策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 声明单位(公章): 日期: 2026 年__月__日 答
你好老师,我感觉我同事这个报销的发票很奇怪,他有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好,老师etc付出去的通行费,可以不要发票吗?只有 问
需要发票 没有发票,不允许抵扣所得税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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