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户付款记的预付账款,对方一直不给开票 问
您好,这个转到营业外支出就可以 答
账上挂账在制品比较大,但实物已经没有了,如何销账 问
可直接转为主营业务成本 答
老师,请发一个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谢谢 问
您好,这个是个税的表 答
你好,去年我公司装修,包给一个工头,有14万的票现在 问
您好,是什么原因开不出来了 答
总包代发分包工资,实际个税是由分包单位代扣代缴 问
是,实际个税是由分包单位代扣代缴 答

政府补助,不征税计入递延收益,征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答: 你好,跟计入什么科目没关系。关键是是否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老师请问政府补助资金是不是可以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通过递延收益?
答: 这个的话,要分情况。如果是补助与未来资产相关的,记入递延收益。 如果是补助与以前成本费用相关的话,是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的哦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递延收益以政府补助款购入的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为什么递延收益也要分配到营业外收入?
答: 你好,这个就是准则对政府补助相关的账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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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 追问
2020-03-12 13:21
许老师 解答
2020-03-12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