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2023-09-09 09:30
你好,跟计入什么科目没关系。关键是是否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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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的,结果是一样的,建议您使用后者
2017-03-28 18:12:19
你好,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就行。
2025-02-08 17:26:56
你好,企业可以准则做账的话,你先做递延收益,然后再结转到其他收益。
2023-02-23 18:31:20
同学你好
作为项目管理公司,处理PPP项目的政府补助资金时,你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政府补助资金被放在递延收益科目,这表示该资金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在你的情况下,PPP项目的运营期为8年,而你收到的1000万元政府补助资金是第一年运营期的补助。根据会计准则,这1000万元应该按照项目运营年限8年来分摊。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是:
1.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时,将其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2.在每个会计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年),按照分摊计划,将递延收益中的一部分转入营业外收入。由于运营期为8年,你需要将1000万元平均分摊到8年中,即每年分摊125万元。如果进一步按月分摊,那么每月应分摊的金额就是125万元除以12个月。
2024-05-08 12:11:04
第一批扩岗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2-08-24 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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