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一般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冰箱,每台新冰箱的零售价是3000元,本月售出150台,共收回150台旧冰箱,每台旧冰箱折价500元,该业务应纳增值税是( )元。 以旧换新销售货物应以新货物的同期售价(不含增值税)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收购价格,应纳税额=3000÷(1+16%)×150×16%=62068.97(元)。 为什么不是(3000+500)×150×16%? 怎么有的是要加上回收的金额 有的不用?

晏紫
于2020-02-27 21:36 发布 762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2-27 21:38
你好,这里是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以旧换新销售货物应以新货物的同期售价(不含增值税)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收购价格,所以直接按新冰箱的销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你是在哪里看到还需要加上回收金额计算纳税的,能提供一下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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