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员工采购了公司需要的原材料,员工用自己的钱支付了货款,然后拿到对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写的是我公司的抬头,1.我公司可以直接从公司的对公账户转给该员工的对私账户吗?2.转账的金额有无限制的?3.那是不是发票流和资金流不一致吗,会不用有税收风险方面影响呢?
古无
于2020-02-20 17:56 发布 135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2-20 18:00
你好,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是经常发生的,只要是实际业务是真实的,就可以的。对方收到您单位员工打入的款项,需要由对方单位开具收据,收据您方做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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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无 追问
2020-02-20 18:10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2-20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