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儿媳可以负担公婆的赡养费吗?(自然人电子税 问
不可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仅限纳税人赡养 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以及 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儿媳对公婆的赡养行为不在上述范围内 答
老师,请问公司有临时工是走劳务报酬缴纳个税的,每 问
您好,是的,这个汇算清缴会并入工资,退的 答
老师,请教一下,金融资产投资,持有期间利息股利收入, 问
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利息、股利核算科目,依分类定: 摊余成本类(如债权投资):分期付息用 “应收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用 “金融资产 — 应计利息” 。 其他类别(交易性、其他权益工具等):宣告股利 / 利息时,用 “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非随意变更,是按准则和资产特性选,不是来回变。 答
加工劳务企业的产线员工工资及制造费用期末怎么 问
制造费用月末分摊到生产成本里面去,可以根据耗用的原材料或者机器工时或者人工工时来分摊。 完工之后,生产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里面去。这个生产成本包含着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加分摊的制造费用。 答
老师,农民工工资一般到快过年时也就是下一年的1-2 问
那么跟他们商量好,上年的先申报了,不然就要多交税 答

老师,请问我司是做系统集成的,在最新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应该是没有税收优惠了吧?也没有捐赠,如果有捐赠的话,企业才有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吗?政策中的生活服务,我看好像不属于
答: 技术服务的是吗 你们是现代服务的
通信服务一般纳税人目前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之前看到有服务业可以加计扣除之类的,通信服务在那个范围里吗?
答: 您好,通信服务在加计抵减范围里面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1、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00万应纳税所得额5%,100-300万10%。 2、季度不满3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 3、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研发加计扣除等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320885989 追问
2020-02-11 15:11
郭老师 解答
2020-02-1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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