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员工在两个以上公司发放工资,一个公司交社保,另外一个公司就单纯的发工资,这样合理么?还是说不交社保的那个公司按劳务申报比较合适?或者说我不知道他有多处所得,在我所负责的公司我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并且社保关系不在这个公司后期有什么问题?

平常心
于2020-02-10 09:10 发布 1279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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