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货物用于员工福利、对外投资和股东分配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都视同销售,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市场推广和交际应酬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也是视同销售,但是为什么前者在会计分录上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后者不确认收入呢?
东莞-糖糖
于2020-02-02 19:08 发布 2336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2-02 19:11
你好!是的
这是税务上特殊规定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
这是税务上特殊规定的
2020-02-02 19:11:59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23-07-01 15:44:07

你好 是的 是这样的。
2020-08-02 12:13:15

同学你好,增值税预缴是异地工程需要预缴。
2019-07-22 18:23:21

您好,人工部分,若是员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
2023-01-14 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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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糖糖 追问
2020-02-0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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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2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