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咨询几个问题:① 银行公户的年费,应该计入管理 问
① 银行公户年费和②购买支票的费用,均计入“财务费用-手续费”,这是更贴合业务实质的主流处理方式。 ③ 财务费用二级科目“手续费”,核心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而发生的金融机构相关收费,比如银行转账手续费、账户管理费、支票工本费、网银服务费等。 不同回答有差异,是因为部分人按“费用用途”将其归为管理费用(管理企业账户产生),但按“费用性质”(与资金收付、融资相关),财务费用更准确,且实务中企业和准则更倾向此分类。 答
老师好,请问哪些不能税前扣除?比如:行政性罚款 问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项目包括: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收取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出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部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均不得扣除。 7、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8、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9、与其他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答
老师,请问一下,我名下有一个公司,给我们另外的子公 问
无偿借款税务可能纳税评估 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大白话:大部分市场主体之间借款是否需要利息)视同销售利息收入(会计不确认利息,税务也要确认) 答
老师,你好,请问公司买了香草期权,有收益的话,要缴纳 问
按理解,要交增值税的 答
您好,请问银行提现的业务,记账凭证上的制单人是谁 问
同学,你好 谁做的凭证,谁就是制单人,一般是出纳 答

老师请问:银行借款,经济法书上预先扣除利息按实际到手钱还利息吗,不允许提前扣除利息,财管怎么有这一课贴息法先从本金扣除利息,这有点矛盾。不明白
答: 对,是有这个问题,国家不允许砍头息,但是业务核算的时候有这种核算方法,只是一种规定。和一种计算方法的问题,不用深究
老师,经济法中说借款利息不能提前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先扣除的,应该按实际到手金额偿还借款和计算利息,而财务管理中有一种借款方式就是先扣除利息后再发放贷款,到期还本金,这里矛盾呢?
答: 你如果放到一起来就矛盾了 分开处理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这款利息预先在本金里面扣除,财管里面这种不是叫贴息法吗?为什么现在在经济法里面又不允许了?
答: 你理解有误。 这个是借款,与财管里内容不同。财管里不是借款。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老师这句话如何理解,可以举个例子吗?
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是什么意思?最好举例子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是啥意思,实际中怎么操作,假如实际借款100万,利息提前扣除10万, 这个按实际数额返回是个啥业务流程,计算利息是啥意思,
关于经济法的一个问题,本人在A公司工作2年,接着在B公司工作3年,按照劳动法休年假应该按工作5年享受?可实际工作中B公司不会按照5年给你享受假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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