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启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1-07 10:37

1 拟设立的章程没有问题。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商业秘密既不能用货币估价,也不能依法转让。     
 对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可以由股东协商一致确认。     
      
      
2 B的理由不成立。公司未完成工商注册,尚未成立。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3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限制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4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后者公司债权人无权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5 公司成立后,以非货币财产向公司增资的股东,其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补足出资,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限制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京昭 追问

2020-01-07 13:10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30%,这里面的没有达到,为什么章程没有问题呢

启程老师 解答

2020-01-07 13:43

公司法原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但在2014年公司法做了修订,配合资本认缴制度的实施,上述规定已经取消了,即注册公司不再要求货币出资的比例,也不再限制出资的最低金额(特殊行业,还需执行相应的规定),由全体股东认缴并按照约定期限交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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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设立的章程没有问题。 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商业秘密既不能用货币估价,也不能依法转让。 对非货币财产的评估作价,可以由股东协商一致确认。 2 B的理由不成立。公司未完成工商注册,尚未成立。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3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限制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4 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后者公司债权人无权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 5 公司成立后,以非货币财产向公司增资的股东,其出资的实际价额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补足出资,对于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有权限制甚至解除其股东资格。
2020-01-07 10:37:30
你好,右边的数据同学算不出来吗?
2021-03-21 16:18:55
您好!没有具体的问题没办法回答啊。能具体说下你的问题吗?
2017-06-11 08:49:04
你好,按税局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退税,等待审批,没有什么捷径的
2016-12-14 17:02:20
借 银行存款 贷 实收资本
2019-04-18 18: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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