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旅游行业,上月是无票全额确认收入,本月开票是 问
差额的不一致没关系 增值税是差额,所得税没有差额, 所以它两个收入就是不一样, 之前已经全部确认了收入红冲,然后再做发票的 答
老师,你好,请问下,某个供应商应付账款有余额,但是这 问
同学,你好 转到利润分配里面 答
建筑挂靠,挂靠方账务应该怎么处理?是以被挂靠方角 问
你好,一般是按照被挂靠方来做账的,因为开具发票的主体不是我们 答
全资子公司是什么意思? 问
同学你好, 就是股东100%投资的公司。 甲是股东 丙是子公司 丙的股东只有甲一个, 此时 丙就是甲的全资子公司 答
按海关退税联电子数据的 1260 美元 FOB 价为准申 问
1.24 出口的报关单可改单,让报关行凭纸质单、运保费凭证等向海关提改单申请即可;1 月增值税申报按正确的 1260 美元 FOB 价(1 月 1 日汇率折算)正常报,先冲减原错误发票,重开正确发票后按新数据填报,备齐资料备查即可。 答

老师,你好!请问哈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请问你,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费用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三)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直接按照比例扣除还是像招待费一样在扣除标准以内据实扣除。
答: 同学你好 房地产开发费用是直接按照比例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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