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公司销售医疗设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 问
同学,你好 只有一次,是可以的 答
老师:小规模外贸出口企业:2024年10月成立的,上一任 问
免税从 2025.9.2 备案完成当月起享受,一般不能追溯之前; 前任开 1% 发票不正确,需收回红冲后重开免税发票,同时更正对应会计分录和增值税申报 答
民办小学,1月份收到一笔教育局转款计划试点校膳食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您好!我有一份发票对方公司开错(没有发生交易 问
一开始做了费用的吗 答
老师:店铺报损:这样做分录行不行借:销售费用-报损65 问
您好,那其他应付款不是有余额了吗? 答

最新劳动法关于,休假的规定有没有,事假,病假
答: 您好,这个您参考一下,职工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其日工资的计算: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其工资部分的扣除,按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工资计算。其奖金部分的扣除,按所在单位奖金计发办法的规定执行。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 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 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这里所说的应出勤天数应该是多少?按劳动法吧,暂时还没弄清楚按劳动法吧,不按公司规定。20.92是什么?21.75又是什么意思,清楚吗?这俩数应该是哪个?
答: 20.92,一月工作总天数,按这个吧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劳动法中规定的月出勤天数是20.92吗?
答: 你好,没有这个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