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接了一家小规模的公司,之前代账一直按3个员工计提工资及申报个税,但是工资总额一直挂账其他应付款-法人,并未发生实际工资支出;这年度要结束了,需要清理法人往来款,这时候可以直接将那3个人的合计计提的工资直接发放给其中的某一个人(法人的丈夫)来冲其他应付款-法人吗?有什么涉税风险吗?如果不可以,那怎么处理才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不调整相应的管理费用呢?
呼呼
于2019-12-22 19:06 发布 146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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