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做工程,先开外经证,预缴税款,然后再回本地开发票?最后注销外经证对吗?不开外经证直接开发票,会有什么处罚?是自己税务局处罚?还是经营地的税务局处罚?

布丁
于2019-12-14 08:05 发布 1993次浏览
- 送心意
洛洛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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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面2个问题是正确的,处罚一般是经营地处罚,处罚就是补交税金和滞纳金?
2019-12-14 08:09:37
三月份你开了,交了税款了吧。
2020-05-08 17:35:21
同学您好,举例说明 甲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为上海。2019年5月承接北京市的一项目工程项目,2019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筑服务价款15.45万(含税价),当月支付给分包方乙公司分包款10万(含税价,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的清包工程服务,未选择简易计税。)
在本案例中,甲建筑公司应该如何申报9月份增值税呢?
首先,甲建筑公司应在北京市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15.45-10)/1.09*2%=1000元;
其次,甲建筑公司申报9月增值税时,涉及到的分包扣除金额填入附表三,预缴金额填入附表四;
最后,主表中分别生成分包款的扣除金额和已预缴金额扣减应纳税额,得出最后的应纳税额。
2023-08-24 18:21:50
同学你好
可以电子税局操作
2021-06-04 17:29:57
你好,建筑业去税局预交税款,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公章,外经证,合同等资料
2020-06-16 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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