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发票入账?答: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 纳税 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 注册 会计 师 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相关的证明 (有形式发票 个人的付款流水单 填写的报销单 )老师 ,这些证明够了吗
我学习我自豪
于2019-11-27 12:12 发布 126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11-27 12:14
你好,可以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的,
2019-11-27 12:14:17

你好 形式发票可以做账
2019-01-04 10:07:49

您好,外销开出口发票就行了,不需要形式发票啊。进口才需要形式发票的。
2017-05-13 00:30:59

您好,入账只要是真实的业务,就没有问题的。请参考以下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96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149474/content.html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称电子商务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免)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下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一致;
3.出口货物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4.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分割单)或海关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且上述凭证有关内容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有关内容相匹配。
二、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1.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
2.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3.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三、电子商务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由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按现行规定办理退(免)税、免税申报。
四、适用本通知退(免)税、免税政策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
五、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退(免)税、免税政策,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0日
2017-12-16 17:10:10

报关单在电子口岸里查询打印,形式发票在你开发票的那里打印
2019-08-12 13:37:40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我学习我自豪 追问
2019-11-27 12:20
郭老师 解答
2019-11-27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