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分公司在5月底已注销,今天接到税局电话通知补交企业所得税,这个所得税是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减免,之前我们一直都没接到相关通知,税局跟我们说是7月份开始实行分公司不再享受小型微利减免,还说7月份交上一季度的税,所以要补4到6月已享受的减免费用1万多,请问这个合理吗?
阔达的滑板
于2019-10-23 16:53 发布 1667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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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00万以内税率2.5%,100-300税率10%计算
2021-11-14 09:24:46

您好!是的。都是按季度的。不分。
2018-10-09 11:20:28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一般纳税人在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含300万元),且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小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从2009年1月1日起逐步延迟实施至2019年1月1日,自2019年1月1日起最低税率为15%。税率逐年减至15%,具体如下:
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7%;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6%;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15%税率不适用于在营利性文化事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金融保险、房地产经营等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该类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2023-02-24 21:37:14

用现在的应纳税所得额*25%-之前交的就是要补的
2016-10-20 19:21:12

小微减免额按利润*15%
2019-01-12 16: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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