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想咨询下,旅行社是差额征税,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主报里面的数据就不需要填写了,但是我想每个月交一点税,但是未达到30万的起征点不用交,超过300010,又要全部交税,这个怎么来处理
木子
于2019-10-22 21:34 发布 61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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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是超过30万全额交税处理
2019-10-22 21:50:34

是要按差额后的销售额判断的
2019-11-11 15:32:22

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就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
“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2019-04-11 10:17:32

同学你好是可以开的。你参考一下http://guangxi.chinatax.gov.cn/xwdt/ztzl/qsbsysjh/fp/202107/t20210727_342897.html
2023-04-03 17:57:13

你好,举个实例,
【案例】某一般纳税人旅游公司共收取价款106万元,其中扣除项目63.6万元,税率6%,不考虑其他因素。
假设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该旅游公司采取“差额开票”方式,含税金额106万元,增值税额=(106-63.6)÷(1+6%)×6%=2.4万元,不含税金额=106-2.4=103.6万元。受票方只能抵扣差额征税后的2.4万元。以下两种账务处理方式:
一、差额扣除部分抵减成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件)对于差额征税账务处理的规定: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只是用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代替,此略。
账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6
贷:主营业务成本 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
二、差额扣除部分增加收入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6
贷:应付账款等 63.6
借:银行存款等 10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3.6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
2019-04-11 11: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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