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29开票金额888427.18元,税额26652.82元,价税合计915080元,因开票盖错发票章,对方于2019年6月1号退回,重新开具发票,但开票人员没有做发票红冲处理,在2019年7月1日,发现该问题,做的红冲,将发票做红字冲回,已经跨季度,现三季度无其它开票收入,现因收入为负数,无法申报三季度的增值税 怎么解决呢老师
小丽右耳
于2019-10-22 14:48 发布 601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2019-10-22 14:52
这个是需要填写纸质申报表去税局大厅做申报的。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是需要填写纸质申报表去税局大厅做申报的。
2019-10-22 14:52:06

你好,冲销应当是与之前开具的发票金额一致的,是不是题目有点问题
2017-01-14 12:07:47

您好
税率变化也应该把红冲发票给客户
2019-09-18 10:11:06

不是恶意作废发票,没有关系的,但是税务局可能会问起来
2022-12-23 12:19:29

你好,不可以的,只能全额冲销的
2020-03-20 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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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右耳 追问
2019-10-22 15:19
张艳老师 解答
2019-10-22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