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本期增值税申报的时候,生活服务型企业加计抵减是从10%升至15%了吗?也就是说申报属于9月增值税的时候,进项税可以按15%的比例加计抵减吗?
子皿
于2019-10-19 18:15 发布 961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19-10-19 18:18
你好!
从10月1号开始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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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勾选之后要确认签名才可以的
2024-05-14 12:38:30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抵扣
是第二栏里面
2019-12-03 14:33:37

你好,你截图的里面没有显示未认证
2019-10-31 15:33:06

您好,进项税额没提取到数据可以自己手动输入
2019-06-05 15:12:15

你好,你的购入发票认证了吗
2019-02-13 15: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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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皿 追问
2019-10-19 18:19
蒋飞老师 解答
2019-10-19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