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想问下我们公司,做建筑工程的,在项目地预缴了增值税,但是这个预缴的增值税加上本月的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已经超过了销项税额,填表的时候提示预缴不能导致应交增值税为负,然后我就把附表4预缴实际抵扣的金额改小,增值税应交变为0,这样就能提交表格了。这样的操作合理吗?会存在什么问题?预缴部分没有实际抵扣的部分下个月可以继续抵扣吗?还是说我在项目地预缴的时候就有问题了呢 谢谢老师
面条
于2019-10-17 11:28 发布 89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10-17 12:29
预缴纳抵扣后最大金额只能为0,我就是不能为负数,税局不会给你退税。
以后可以继续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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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2017-03-17 14:41:47

您好
增值税税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收入
2019-05-21 15:18:54

你好!
思路是对的
不过,现在的进项可以一次抵扣了(不用分两次抵扣了)
2021-04-01 22:02:58

你好,那可能企业想知道就项目缴纳多少增值税
2020-06-13 21:55:38

您好,对的,您上面写的完全正确
2019-12-22 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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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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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7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