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法人从公司借款五十万,签了一年的还款合同,他 问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可以的 答
25年研发费用分配多了,目前年度研发费用(费用化)占 问
就是先判断能不能调、再调账 %2B 更正申报,两步走: 1. 先分清两种情况 确实是会计错了(多算 / 多摊进研发):调账 %2B 更正申报 把不该进研发的费用(生产费、非研发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等)从研发费用里调出来,还原到原科目。 分录: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减研发) 贷 管理费用 / 制造费用等;再结转未分配利润。 只是税会口径不一样(高新与加计扣除口径不同):只调申报表,不调账 在 A107012、A105000 表上做纳税调整,账上不动。 2. 实操核心 目标:把费用化研发占比从 7.6% 压到 6.5%,按销售额算出需调减的研发费总额。 优先调:剔除真的非研发支出(风险最低、最合规)。 税务:按调整金额更正 2025 年度汇算,走更正申报流程。 一句话:账错调账,税错调表;先剔非研发,再重分摊。 答
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协会到基层走访慰问的工作人员 问
同学,你好 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协会在基层走访慰问过程中发生的工作人员工作餐费,属于与组织宗旨直接相关的业务活动支出,应计入“业务活动成本”科目,并做好明细核算和凭证留存,以确保通过审计。 答
我们公司的经营地和注册地都在北京,现在想开通外 问
第二种业务(香港进香港提走):办外贸备案、外汇名录登记、海关备案,开美元账户。 两种业务都做:资质一样,同上。 进口内销开增值税发票;香港转口不开国内票,开形式发票收付款。 答
咨询下,A、B公司为有限公司。A 100%控股 B公司,即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今年8月28号入职的员工,公司相当于不给他发8月工资,现在给他发9月份工资,个税系统里累计减除费用是10000,按照这样去申请个税可以吗?还是说要把他的入职时间改为9月1号,让累计减除费用是5000来申报?
答: 你好,可以按照他8月28号入职的,扣除10000,次年汇算清缴时就会自动调整了
老师,您好,员工4月1日入职公司,公司5月份发放4月工资,我在6月申报五月个税,申报的时候累计减除费用是10000.00?,这个是对的吗?按入职日期来算减除的费用?
答: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系统按实际发放工资当月(税款所属期)累计的任职受雇月份自动累计减除费用,手工修改不了,专项附加扣除用系统【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功能,也是自动根据在职月份自动累计的,虽然可以手工修改,但实在不建议手工修改和填报累计数。 7月份报个税,6月份增加一个月份,8月份报个税,7月份再增加一个月份。 而B公司在系统中录入张先生的【任职受雇日期】为6月16日的话,系统也是按任职受雇月份自动累计减除费用和累计的专项附加扣除。8月份报个税,6、7月份增加2个月份。 这个是系统设置问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填报手册里定义: 【任职受雇日期】:纳税人入职受雇单位的日期。 【离职日期】:纳税人从单位离职的日期。 我们认为这里任职受雇日期和离职日期不是我们常规意义上的受聘进单位的日期和离职离开单位的日期,而是税款所属期意义上的日期: 【任职受雇日期】:纳税人入职开始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 【离职日期】: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 发放指的是实际发放,不是应发 看下总局举的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总局的思路一直都是按“税款所属期”来举例的,例子中所说的入职月份,直接为“税款所属期”。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即纳税人如果5月份入职,则扣缴义务人发放5月份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5000元计算;6月份发工资扣缴税款时,减除费用按10000元计算,以此类推。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报个税,当月报两个月的工资时,累计减除费用应该是10000,导入模板我应该填在哪
答: 你好,您不需要填写导入模板,他那个1万元是自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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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独 追问
2019-10-08 12:06
佟老师 解答
2019-10-08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