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混凝土公司,品质资质职称证书委托第三方进行 问
同学,你好 具体什么问题? 答
老师 这800利润 和80盈余公积不都是母公司的吗 问
你好,是母公司的没有错呀 答
老师好,建筑施工企业我们是被挂靠方,给挂靠方上交 问
你好,这个其实是含税金额的哈 答
老师好这个花圈的分录为啥不选b我知道这个B选项 问
你好,自产自用要做进项税转出的呀 答
老师您好,如何做装饰装修企业的预算管理? 问
你好,装饰装修企业的预算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过程,它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预算制定、执行、监控和调整等。以下是一些关于如何做装饰装修企业预算管理的建议: 明确预算目标: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市场环境和历史数据,制定明确的预算目标。 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并与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相一致。 编制预算计划: 预算计划应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等方面。 收入预算应基于市场需求、公司能力和价格策略等因素;成本预算应详细分析各项成本项目,如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等。 利润预算则是收入预算和成本预算的差额,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 分配预算资源: 根据预算计划,合理分配公司资源,包括资金、人力、物力等。 确保关键项目和部门得到足够的支持,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冗余。 建立预算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控和调整等流程。 确保预算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操作规范。 加强预算执行与监控: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通过数据分析,找出预算偏差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 加强与项目团队的沟通,确保预算得到有效执行。 调整预算: 当市场环境、公司战略或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预算。 调整预算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考核与激励: 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和激励,提高预算管理的积极性和效果。 持续改进: 定期对预算管理流程和方法进行审查和改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借鉴其他行业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此外,装饰装修企业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如预算管理软件等,提高预算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确保预算管理得到全体员工的支持和参与。 答
签的合同总价是含税的 税率是三个点 开发票的时候是直接拿合同金额乘税率交税吗
答: 您好 开发票的时候是价税合计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缴纳税款
老师,没有签合同,有开发票是否要交印交税?
答: 你好!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就要交。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我想问一下,18年签的10个点税率的合同,现在19年了,需要开发票,税率降成了9个点,还能开10个点的发票吗?
答: 您好 现将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3月21日
老师你好! 我公司19年1月份签的购销合同(税率是按16%),业务发生在1月,4月份我公司才开发票给客户(4月份才对完帐),这个月开发票的时候是按16%还是13%
18年11月签订的合同,工期截止到19年7月末,按工期进度开发票的话,18年开具部分16%税率的发票,19年因国家降税开具部分13%税率的发票,请问这样开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