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面粉厂买面粉,自己找车拉到客户那边,这个司 问
同学,你好 金额多少,对方愿意开收据吗? 答
老师我最近新进入一家电力工程公司,老板让我做内 问
同学,你好 没有风险点。 你是做内帐的,风险很小 答
老师:小明在甲公司上班,社保关系和工资流水都在甲 问
那么只能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答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营业范围没有小型汽车租赁,但是 问
可以的,可以出租的 答
你好老师,企业之间的借款怎么处理 问
直接挂往来科目,不需要交税了 答

上一年度的税收总额是填写实际缴纳的,还是填写没有扣除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前的数据呢?
答: 你好,这个是填写实际缴纳的
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是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2B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四、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这个经营范围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 农药批发和零售 增值税优惠:批发和零售的农药免征增值税。 肥料生产、批发和零售 增值税优惠: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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