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下,有一家装饰公司,有一张进项发票,是在 问
你好,你们自己办公用的不能做库存商品,你拿来销售的才做库存商品 你们这个是必须要入库吗? 答
你好,老师,咨询一下问题:2024年12月份,我公司开具了 问
您好,合规处理更正24年汇算清缴报表,补正收入成本 答
老师,假如12月份开的是8、9月份的工资,申报个税时 问
你好,所属期12月份,这里面的所属期都是发放的月份 答
我们做了1万块钱的费用加计扣除,后来发现这1万块 问
你好,滞纳金是欠交的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罚款由税务局根据情结是否严重来定的。 答
老师好,我医院在25年2月办理了注销,同时在2月份又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你好,老师,在不征税收入里面有这么一个: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做如何理解,纳入收入总额不是要征税了吗?
答: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均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这里的“收入总额”是指,用来计算其他抵扣限额等的一个计算标准,而不是用来征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同时,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财政专项拨款,是否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答: 专项拨款有指定用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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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sten luo 追问
2019-09-07 09:29
焦老师 解答
2019-09-07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