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没有实收资本吗? 问
你好,当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没有实收资本时,可以发生股东权益的负数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稳定性和偿债能力。 答
甲企业于2×18年10月6日从证券市场上购入乙企业 问
您好,取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的入账价值=(5-0.5)*200万%2B15万 答
存货的资产减值损失,为什么可以转回 问
你好,这个是准则的规定,个人建议去做相应的学习 答
甲公司于2×18年2月10日购入某上市公司股票10万 问
你好,甲公司该项投资的入账价值为=(15-0.5)*10万%2B10=155万。 答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建造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 问
您好,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建造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未超过专门借款金额的,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扣除该期间与专门借款相关的收益后的金额,应当计入所建造资产成本。 答
车船税的税额怎么计算?有规定数额吗?
答: 你好,计算方法 ⑴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⑵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 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⑶机动车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⑷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 ⑸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 吨计算; ⑹不及1 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 吨计算; ⑺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 折计算。 (8)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2016年车船税新规定
答: 2016年车船税新标准(一) 发表时间:2014-11-22 02:57:01 文章来源:华当教育网 www.3gus.com 考虑到机动车数量庞大,税源分散,仅靠税务机关自身力量征管难度较大。《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时核查车船税完税情况。 标准变化: 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自定”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二、完善了税收优惠。除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三、优化了税负结构。一是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排量越大税额越高;二是对挂车按相同整备质量的货车税额的50%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大幅增加了游艇的税负。 四、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五、扩大了征税范围。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不是只有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才是50%吗?怎么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
答: 根据各地出台办法上面挂车有按货车税额百分之五十的
OSM~婷婷💕 追问
2019-08-28 17:23
陈静老师 解答
2019-08-28 17:26
OSM~婷婷💕 追问
2019-08-28 17:29
陈静老师 解答
2019-08-28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