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为小规模,现有一项目,给别家公司做了, 问
您好,企业所得税现在是按5%来交的 答
老师,现在发现有位员工2024年7月就离职了,但是跟他 问
离职日期应填写6月30日的哈 答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2024年10-12的租金发票,2025 问
你好,你是说进项需要抵扣,所以租金不对是吗 答
工商年报,有个问题哦,从业人数15人,买社保14人这个 问
你好,这个按实际来填吧。因为工商能够获取到数据的。 答
老师,店铺中途装修,产生的装修费我这样做可不可以, 问
你好,如果装修金额大的,这个是租赁进来的话,按照第一种方法,如果金额小的话,可以按照第二种。 答

老师我想请问房地产把利息做在开发成本科目,等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要提出来,那这部分费用在清算土增税当年转入财务费用科目吗?
答: 会计上的转入其实没必要。只要在清算时,将利息从开发费用中扣除,利息费用另行计算,就可以了。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答: 你好,学员,就是计入开发成本的利息,要调整到财务费用科目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房地产行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他的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的加计扣除部分。是包括资本化的和费用化的加在一起算吗?它的利息支出都有取得金融机构提供的证明,和合法的票据。
答: 政策依据: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三、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 八、关于扣除项目金额中的利息支出如何计算问题(一)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二)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


伶俐 追问
2019-08-18 21:40
许老师 解答
2019-08-1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