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三月份签了采购合同,按理来说三月份发生的业务,四月份应该开百分之十六的票,但是对方给我们开了13%的票,所以我们公司要求退了3%的税款两万多,但是现在有一份是四月份的合同发票还没开过来,合同已经在四月份签订了,对方要求把四月份这份合同降低两万多把帐做平,不然票流和资金流对不上,但我们公司领导不这么做,请问这次业务怎么处理是合适的?
忐忑的石头
于2019-08-16 19:26 发布 105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8-16 20:06
您好,您最好是做一下领导的工作,这样操作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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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最好是做一下领导的工作,这样操作是可以的
2019-08-16 20:06:49

你好,b是销售方是吗?b开给a
2018-10-25 16:51:03

你好,办理退税时需要采购专票采购合同,
2020-06-24 14:52:42

你好,开一个5300的,然后再开一个折扣200的。
2021-10-22 13:20:01

1、这个合同是可以单独保管的,凭合同复印件或在摘要栏备注合同编码。
2、通常需要附出入库单、发票等
2019-05-23 1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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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的石头 追问
2019-08-16 20:18
文老师 解答
2019-08-16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