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8-01 19:55

就是有几个行业是可以多抵扣10% 假设进项税额是200元现在可以多抵扣200*10%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优秀的萝莉 追问

2019-08-01 20:04

老师你说的200是指所有进项吗

maize老师 解答

2019-08-01 20:06

是的,所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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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几个行业是可以多抵扣10% 假设进项税额是200元现在可以多抵扣200*10%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08-01 19:55:3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此项政策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加计扣除说的企业所得税上面那个优惠
2019-06-29 10:55:41
 计提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抵减加计抵减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当月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024-05-09 09:41:59
本期发生额填写你当月的进项乘以抵扣率。
2022-10-21 10:46:15
一般是费用成本提加计扣除,税额优惠加斗抵减
2021-09-19 2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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