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17 09:17

一般都是分开核算并且分开申报才可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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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 需要把软件跟硬件额的销售分开来写 销售额怎么确定和你们公司的软件硬件成本来确定收入价格。合同要注明软件和硬件,开票也要分开软件和硬件
2022-04-28 17:00:54
你好,学员,这个可以退税的
2022-03-21 14:35:4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92号,对嵌入式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政策再次予以明确。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凡不能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予退税。”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 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 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与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税务机关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嵌入式软件的即征即退税额,并办理退税: 即征即退额=嵌入式软件销售额×13%-嵌入式软件销售额×3% 根据财税[2008]92号规定,嵌入式软件生产企业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软件、硬件收入分别核算: 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必须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不能享受软件退税政策。 (二)严格按照公式计算确定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应根据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2B成本利润率)来确定,实际成本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低于10%的,按10%确定。 由于即征即退软件销售额按上述公式计算确定,因此,原财税[2006]174号规定的“按照软件成本占软、硬件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即征即退软件收入,享受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24-04-02 09:42:41
可申请享受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一)具有软件企业资格并持有厦门市信息产业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二)在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持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三)持有厦门市信息产业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具体建议参阅《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
2022-09-13 10:48:26
您好。嵌入式的软件软件部分也能退税。要分开核算。
2022-08-18 1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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