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与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做服装,总公司付材料款,那收入、材料是做加工(其他业务支支)吗?外账原料、成本、费用、利润所占的比例是多少?税负是怎么控制的?(已知销项开票额,推算进项税=销售收入(开票额)*(税率-税负)是吗?
Aling
于2019-07-16 09:00 发布 1073次浏览
- 送心意
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ISA
2019-07-16 09:21
总公司收入是材料销售,如果不是主业就做其他业务收入;分公司收入是服装销售,不是加工费;总分公司汇总交税的话每月需考虑进销项匹配,倒推公式是那样的
相关问题讨论

外账原料、成本、费用、利润所占的比例是多少?
2019-07-16 10:04:18

总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话就是自己报自己的,做账分开做的,总公司卖材料给分公司
2020-01-06 16:56:15

你好,不可以的,需要做到开具发票,收款情况一致,而不是发票开给分公司,而付款确实总公司
2017-12-12 09:18:18

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可以参考以下情况处理:
1、统一核算(汇总纳税)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用于销售且不在同一县(市)的,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在同一县(市)或用作其他用途的(比如用做固定资产),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非统一核算(非汇总纳税)的总分公司之间调拨货物,用于销售时,不区分是否在同一县(市),需要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其他用途(比如用做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存在争议,建议以所属税局要求为准~
参考文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
2021-05-19 18:29:12

你好同学,是的同学视同对外那样的处理
2020-07-29 17:46:2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Aling 追问
2019-07-16 10:04
Aling 追问
2019-07-16 10:15
风老师 解答
2019-07-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