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户打上过一次房款 这个要怎么办
瑜兒娘亲
于2016-01-26 16:55 发布 773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6-01-26 17:24
公司是有餐饮和住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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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户首先问题要阐述清楚是收款还是付款。如果房子是个人的,公司账户付款出去了,那就相当于公司借款给老板个人。但是账务上还是走与收款单位一致的往来款,挂其他应付款-往来款(其他应收/其他应付往来)。可以让老板用现金方式归还借款,账务上还是冲掉 之前做的其他应付款-往来款 就可以了。
2016-01-26 17:09:04

同学你好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合同订立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3、交房阶段——《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20-07-27 19:46:31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包修意见的部分,算销售方的这个收入
他其实看谁给办理这个产权证,不是你们办的话不属于房价属于倒卖权益的收入
2022-02-15 06:10:17

还上就可以了,没有别的办法
2020-11-02 12:37:17

你好
您手机APP下载一个房贷计算器 填写好贷款的年限 金额和利率就自己算出来
2021-01-15 0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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