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就是公司有很多内部公司,对外税号名称不一样,但是实际是内部公司,平时会互相开票?这样经营的目的是什么呢?自己想法,我们自己从供应商买货,然后卖出,两次就完了;如果按照公司模式,内部公司a先购货,再卖给内部公司b.然后b再销售,这样会多缴税吗?搞不明白
hayjhj
于2019-06-28 20:19 发布 969次浏览
- 送心意
武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2019-06-28 20:21
主要是为了抵消的目的,但是,这样也会出现问题的
相关问题讨论

不是很清楚
2019-06-28 20:22:23

同学,你好
恩恩,可以的
2021-07-26 15:40:04

这个查不了看可以找税局查不,你们自己私下查不了
2022-05-21 23:07:52

那如果我们开给他100,付给他95,不先付给他100呢,结果一样嘛
2019-08-02 17:04:23

同学你好,首先,打折的五元你是不能给对方开票的,没有销售的经济实质,不能开发票
2019-08-02 18: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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