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粽子发给员工,账务上计入福利费已经报销了,假如分摊个人,每个人是159元,那得把159元加到6月的工资中合并算收入,再代扣个税,实际发放工资又包含这个粽子钱,这样的话,不就是相当发2次粽子159*2了吗?

蓝忘机
于2019-06-28 09:56 发布 2382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28 09:58
你好 这样明细不到个人金额的 不缴纳个税的;如果个人单个金额能具体金额的 才并入工资缴纳个税的。你算一次粽子钱到工资里面缴纳就行 你工资有了 福利费这部分就不算进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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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样明细不到个人金额的 不缴纳个税的;如果个人单个金额能具体金额的 才并入工资缴纳个税的。你算一次粽子钱到工资里面缴纳就行 你工资有了 福利费这部分就不算进入了
2019-06-28 09:58:54
按照税法要求肯定属于个税代扣代缴的范畴。不过很多公司没有缴纳
2019-01-08 10:24:19
你好,学员,发放给职工的话,
计入福利费的
福利费理论是要缴纳个税的,实务中很多企业没有缴纳的
2023-08-06 18:25:47
你好,可以的,那你账上需要做工资。
2022-02-09 11:17:40
你好,不需要剔除的。只是个人的福利申报的个税,实际还是福利费的
2024-04-17 1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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