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问个事儿,就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时候,购买方未抵扣,然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信息表,然后是不是需要向购买方收回原先开具的发票,然后销售方留存再次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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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6-10 09:12 发布 598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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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是这样处理的
2019-06-10 09:13:05

您好
购买方已抵扣申请红票,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需要给购买方入账
2019-06-20 16:15:44

您好,是的,两者开具都可以,如果发票给了对方,对方开;如果是发票还在自己手里,自己开。
2020-09-29 16:22:40

你好 原来的发票不需要给对方。
2019-11-18 14:56:12

你好,原分录红字冲减
2019-12-02 08: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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