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 一般项目的进项税额和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 是分开申报的,我现在就是不好区分即征即退的进项认定标准?请问老师一下

小蜗牛
于2019-06-05 10:59 发布 292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按即征即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分摊计算就可以
2019-06-05 11:21:57
你好; 是的; 比如说 :对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其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不得进行分摊。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2022-12-15 14:23:00
附表二正常填写,与非即征即退企业一样。
主表填写在“即征即退项目”列第12行。
2022-06-07 15:21:45
你好; 是的。 一般项目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2022-04-01 17:27:43
你好!这个是分开的了
2023-06-25 14: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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